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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科大 2023年全日制MPA提前面试开始啦

发布日期:2022-09-28 浏览次数:1024

一、全日制MPA提前批次复试条件

凡符合国家规定的报考条件,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,即可申请参加全日制MPA提前批次复试。

1、截至2023年8月底,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或已毕业研究生。在境外获得的学历(学位)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。

2、“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”、“三支一扶计划”、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”、“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”、“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”、“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”(要求:携带自己所参加“计划”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,服务单位证明文件、单位简介等)。


二、全日制MPA提前批次复试程序

1、申请起止时间

2022年10月10日——2022年10月31日。

2、申请方式

填写《全日制MPA提前批次复试申请书》,将电子版发送至MPA中心邮箱:ustcmpa@ustc.edu.cn附件文件名“材料名称(姓名)”;纸质版《申请书》及相关材料(装订规则在招生群中查看),于2022年11月5日18:00前,寄(送)到中国科大MPA教育中心。复试申请以纸质最终版送达为准。快递邮寄只接收顺丰、邮政。

MPA教育中心对申请者资格进行审核,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考生,方可参加提前批次复试。

3、复试时间

具体复试时间QQ群另行通知。

4、复试地点

中国科学技术大学MPA教育中心(科大南区公共事务学院)。

5、复试形式和内容

⑴形式:综合面试。

⑵内容:含盖政治理论及其运用能力、英语应用能力、专业及综合能力。英语主要考查考生的听、说、译能力;政治和专业及综合能力主要考查考生对相关基本理论的理解能力、表达能力、逻辑思维能力、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及应变能力。考核范围为基本理论、近年来的社会热点问题和国内外大事。

6、复试流程

检录个人信息、交验相关材料→ 上交手机等具有通讯功能的电子产品 → 等待复试 → 复试 → 复试结束。(提醒:不得携带私人物品进入复试室。复试结束后立即离开,不得逗留)

7、复试需提交的材料

⑴《全日制MPA提前批次复试申请书》及其中所涉及证书、材料的复印件各一式三份,装订成册;

⑵“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”、“三支一扶计划”、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”、“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”、“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”、“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”等符合政策加分的相关证明材料 (项目结束考核合格三年内),退役大学生士兵证明材料;

   ⑶《全日制MPA提前批次复试申请书》中所涉及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和其他证书的复印件,原件现场备查;

⑷研究生或大学成绩单原件(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即为原件);

⑸2023年全国联考报考确认凭据;

⑹有效身份证件(身份证、护照或军官证)复印件及原件。

注意:(1)所提交的复试材料必须有一套为原件(红章、手签);(2)提交材料中所有需签名之处必须手写;⑶未按时提交材料,以及提交材料不全、不真实、不符合要求者,不予安排复试。

三、全日制MPA提前批次复试有关政策

1、我校的全日制MPA复试分为正常批次和提前批次,复试分数线由学校自主划定,其中全日制MPA提前批次复试分数线参考国家A类考生最低控制分数线。

2、报考我校2023年全日制MPA研究生的考生,方可申请参加全日制MPA提前批次复试。

3、全日制MPA提前批次复试成绩优秀和合格的考生,可获得“条件录取资格”,此资格仅在2023年全日制MPA研究生录取时有效。复试优秀给予“获学校全日制MPA自主划定B线条件录取资格”;复试合格给予“获学校全日制MPA自主划定A线条件录取资格”,最终人数视生源质量确定。

4、获得“学校全日制MPA自主划定B线条件录取资格”的考生,只要初试成绩达到学校自主划定全日制MPA复试分数线B线且资格审查通过,即可获得预录取资格;获得“学校全日制MPA自主划定A线条件录取资格”的考生,只要初试成绩达到学校自主划定全日制MPA复试分数线A线且资格审查通过,即可获得预录取资格。学校按最终成绩由高到低依序录取,最终成绩=(初试成绩÷3+复试成绩)÷2。

四、联系与咨询

地址:230052 合肥市徽州大道1129号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MPA教育中心(科大南区公共事务学院)

电话:0551--63492026(张老师)

全日制MPA招生QQ群:585149758  (以“姓名+毕业学校”申请,方可入群,在本群的昵称亦应为“姓名+毕业学校”)



特别提醒:

1、实行差额复试;提交复试申请书并通过审核,方可参加复试;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;未按规定提交复试申请书及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,视为自动放弃复试;复试申请未通过审核的考生,不予复试。

  2、网报时学历(学籍)审核未通过,又未提供学历(学籍)认证报告的考生,不得参加复试。

  3、复试时需要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;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(如论文、著作、职务、奖励、专利等);英语四、六级考试成绩的原件及复印件。

  4、提交的纸质《复试申请书》及其他材料中,所有项目必须如实完整填写;凡需签字盖章之处,均须签字人本人手写、加盖红章。否则,材料无效。若因此影响复试及录取,责任由考生自负。

  5、推荐信不得少于2份;推荐人必须具有高级职称,或担任副处级及以上职务,或大中型企业高管,是被推荐考生的直接或上级领导为佳,能证明申请人的学习能力、工作情况、社会责任意识和未来发展潜力;推荐人与被推荐考生之间存在亲朋关系的,应回避。

  6、复试期间,严格遵守考试纪律。不得传递任何试题信息,不得使用任何具有传输功能的电子产品(先交给管理人员保管,复试结束领回),不得携带私人物品进入复试室。违者,一经发现,取消复试和录取资格。

  7、复试过程中,服从安排,保持安静,自觉维护秩序;复试结束后,立即离开,不许逗留。违者,一经发现,给予警告直至取消录取资格。

   8、考生所提交复试材料属备档材料,概不退还。